緣起
為符合「藥師法」賦予藥師之職責及達成民眾用藥安全之需求,全國各藥學院系有責任與義務確保教學訓練方式能培養稱職、有世界競爭力並符合國內醫療健康體系需求的專業藥師,共同保障社會大眾的用藥安全。隨著醫藥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以及高齡化社會的照護需求,國內的藥學教育必須加強教學內容與實務訓練方式,才能孕育出肩負現代社會醫療健康重責的藥師。
藥師法所賦予的藥師職責,包括藥品及化妝品的製造、鑑定、監督、供應、管理、調製、調劑、及藥事照護等,服務社會大眾及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其中,藥事照護(Pharmaceutical Care)是以病人為中心,以照護結果為導向的臨床工作,藥師執行藥事照護必須與病人和病人的其他醫療服務提供者共同合作,以促進健康,預防疾病,評估和監控藥物的使用或修改建議,確保治療方案的藥物安全與有效性。健保署於107年醫院總額「醫療給付改善方案」項下編列預算專款5000萬元,由藥師公會全聯會提出新增「全民健康保險重症加護臨床藥事照護給付方案」,自108年1月起公告實施。因此,必須加強教學內容與實務訓練方式,才能培養技能紮實可勝任各項工作的專業藥師。
藥學教育新制 (六年制) 與舊制 (四年制或五年制) 的關鍵差異是藉由進階藥學實習 (advance pharmacy practice experiences, APPE) 與完整的治療學課程,提供學生更豐富充裕的實習經驗,整體提升藥事服務專業能力,並可引導學生於研究所深造,繼而進入藥事行政或產業領域發展。臺灣由於執業環境限制,藥師專業能力養成最重要的APPE,重心為醫院藥學實習,需仰賴醫院臨床藥師成為藥學教育新制的師資;因此,提升臨床藥師量與質之需求刻不容緩。有鑑於提升醫院藥師之專業素質與臨床服務為藥學教育新制之關鍵,需規劃住院藥師 (pharmacy residency, post graduate training, PG) 制度以奠定培育大學藥學教育臨床實務教學師資的基礎。除此之外,透過專科藥師的臨床訓練,可增強醫院藥師藥事照護服務的知識與技巧,優化臨床教學及病人照顧的品質。以先進國家為例,美國藥師公會 (American Pharmaceutical Association) 於1976年設立專科藥師 (board certified pharmacist specialist, 簡稱BPS) 制度,並陸續在八個專業領域成立專科藥師認證,分別為核醫藥學 (Nuclear pharmacy, 1978年)、營養支持藥學 (Nutritional support, 1988年)、藥物治療學 (Pharmacotherapy, 1988年)、精神科藥學 (Mental health, 1992年)、腫瘤藥學 (Oncology, 1996年)、門診照護藥學 (Ambulatory Care Pharmacy, 2011年)、重症加護藥學 (Critical Care Pharmacy, 2015年),以及兒科藥學 (Pediatric Pharmacy, 2015年) 等。美國臨床藥學會 (American College of Clinical Pharmacy) 更在2006年發表白皮書提出藥師的願景:未來20至30年從事臨床服務的藥師應具有專科認證。因此,須效法先進國家,致力於臨床藥學碩士或 Pharm. D.畢業後住院藥師及專科藥師制度之規劃與建置,俾利新制藥學教育之實施。
現況分析
1. | 藥學教育新制(六年制)與舊制(四年制或五年制)的關鍵差異是納入進階藥學實習(APPE) 與更完整連貫的藥物治療學課程。APPE中,醫院臨床藥學實習是學生專業能力得以奠基的核心過程,但現今醫院許多藥師人力與能力僅能應付傳統服務,不利於教學之推行;需藉助培養人數足夠且專業能力訓練有素的臨床指導藥師;故規劃臨床藥學碩士或 Pharm. D.畢業後pharmacy residency制度,及建立專科藥師制度,以培養在職藥師成為臨床藥學師資,使臨床藥師質與量同步提昇,為當前首要任務。 |
2. | 為吸引資深藥學人才投入教學,將臨床知識技能、藥廠藥業相關實務經驗、社區藥學、中藥等專業知識技能傳承給後輩,需提供更完備的教師多元升等與師資培育的規劃,一方面滿足新制藥學教育專業師資的多面向需求,另一方面則提升教學成效,縮短新進人員訓練過程,使教學及用人單位無縫接軌。 |
3. | 目前國家生技產業趨勢為發展轉譯研究、創新生技與臨床應用等面向,需仰賴產學鍵結媒合以降低學用落差,提供研發能量,培養市場所需的相關專業人才;進而強化藥學人才之國際競爭力、培育開發高附加價值產品能力以及具備執行多國多中心藥品臨床試驗之才能,促使臺灣產業蓬勃發展,或成為承擔社會責任的生醫健康領導人。 |

里程碑
為推展新制藥學教育及師資培育,105年至108年教育部持續提供計畫,分年里程碑及工作重點簡述如下 (圖1):
年 度 |
105 年度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
里 程 碑 |
成立藥學教育工作小組 | 成立全國公私立藥學院長系主任會議 舉辦全國藥學教育會議暨研習營 | 持續召開全國公私立藥學院長系主任會議會議及全國藥學教育會議暨研習營 | |||||||||||||||||||||||
工 作 重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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